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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审计署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审农发〔2018〕27号)要求,钦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9日至8月10日,对钦州市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专项建设情况为重点,对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任务落实、资金投入管理使用及实施效果,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陆地总面积1.08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442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63公里,所辖4个县(区)54个乡镇12个街道916个行政村122个社区,2020年末总人口417.7万人,其中乡村人口334.2万人,占总人口80%。“十三五”时期贫困村30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4.65万户,贫困人口20.63万人,贫困发生率为4.9%。“十三五”时期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实现贫困发生率清零。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387.96亿元,增长2.6%;财政收入171.73亿元,增长7.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26元,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52元,增长8.5%。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本级、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和钦北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成立了乡村振兴办,建立了乡村振兴工作计划、农业农村专项重点工作和实施方案等制度,明确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部署和推动乡村振兴行动,落实任务,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聚焦“产业兴旺”,农业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二是聚焦“生态宜居”,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新改善。三是聚焦“乡风文明”,乡村文化兴盛得到新推动。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措施制定和落实方面的问题。未及时制定相关贯彻落实方案;未及时制定相关计划。
(二)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资金结余比较大,未能及时发挥资金效益作用;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较低;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审核把关不严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奖补资金未及时兑现,影响项目资金发挥效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影响项目发挥效益;综合文化站项目实施进度慢,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到位。
(三)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乡村风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后续管理不够完善;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建设进展较为缓慢;综合文化站改建项目存在部分未按工程设计要求施工的问题;部分污水治理推进行动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部分土地整治项目闲置,未能发挥应有效益;部分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被改变用途。
(四)需要关注的其他问题。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库资料信息不够完善;稻谷生产补贴系统人员信息资料不够完善。
四、审计调查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钦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提高效率,让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地增效;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发挥其应有效益;完善项目后续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制度。
五、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本级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对审计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对照整改,截至2021年10月底,已完成整改13个问题,其余问题正在持续整改推进中,具体整改结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本级相关单位依法分别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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