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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3-20 16:1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钦州市审计局管理,其基本职能是: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钦州市审计局管理。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3年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9人,实有在职9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45.49万元,同比增加0.19万元,增长0.1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49万元,同比增加0.19万元,增长0.1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4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94%,同比增加6.91万元,增长5.10%;项目支出3.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6 %,同比减少6.72万元,下降69.14%。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06.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15%,同比减少5.39万元,下降4.8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01%,同比增加1.63万元,增长10.25%。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83%,同比增加2.74万元,增长47.86%。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3.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01%,同比增加1.21万元,增长10.2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2.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94%,同比增加6.91万元,增长5.1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5.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21%,同比增加2.91万元,增长2.3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79%,同比增加4.00万元,增长23.8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6 %,同比减少6.72万元,下降69.1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00%,同比减少6.72万元,下降69.14%。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2.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审计业务3.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市委组织、纪检部门、市审计局的委托,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重点县区、重点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等经费支出。充分发挥六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不断完善法规,健全制度,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审计质量,建立审计评价体系和审计成果利用制度。

2.事业运行103.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4.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3.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住房公积金13.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万元,比2022年预算2.06万元减少0.56万元,同比下降27.18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10万元,同比减少0.46万元,下降82.14%。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1.40万元,同比减少0.10万元,下降6.6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1.40万元,同比减少0.10万元,下降6.67%。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的部门预算由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预算的1个事业单位包括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事业单位是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是非参公事业单位,无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10 万元,同比增加1.1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1.1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1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 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45.49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局1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3.00万元,分别是:审计工作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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