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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4-03 09:3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收支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和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拟订全市审计政策。起草全市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草案。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长和自治区审计厅提出市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区)党委(工委)、人民政府(管委)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① 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② 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③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④ 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⑤ 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人民政府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⑥ 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⑦ 市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市人民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⑧ 市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⑨ 根据自治区审计厅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钦州审计信息系统,开展审计领域的市内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检查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国有企业财务,查阅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国有企业的经营效利益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的情况。检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十四)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是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直接受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处理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钦州市审计局,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审计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有:

①贯彻落实钦州市委对全市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研究在全市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向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②组织研究全市审计工作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综合协调推进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成果运用等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审计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建设。

③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批准,提交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④提出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经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批准,提交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⑤研究处理有关方面向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请示,接受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涉及审计的重大事项和情况的报告,研究评估后向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

⑥承担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工作,经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批准准备会议议题、议程和材料,整理会议文件,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

⑦负责建立完善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协调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

⑧负责建立完善全市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或其他事项进行专项督察。

⑨负责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值班联络、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⑩负责完成钦州市委和钦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审计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法规综合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分局、金融外资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州市审计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49人,实有在职4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7人。具体情况如下:

1. 局机关编制数23人,编内实有在职21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7人。

2. 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编制数9人,编内实有在职8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3. 钦州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编制数17人(含派出机构6人),编内实有在职1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255.99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7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关要求,根据要求统一按比例压减项目经费。2024年支出总预算1255.99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3.7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关要求,根据要求统一按比例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255.99万元,同比减少49.49万元,下降3.7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5.99万元,同比减少49.49万元,下降3.79%。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关要求,根据要求统一按比例压减项目经费,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25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26%,同比增加4.58万元,增长0.53%;项目支出386.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74%,同比减少54.07万元,下降12.28%。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987.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59%,同比减少59.68万元,下降5.70%。

(2)教育支出科目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2%,同比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45.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58%,同比增加11.81万元,增长8.83%。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8.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5%,同比减少1.94万元,下降3.86%。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6%,同比增加0.32万元,增长0.4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69.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26%,同比增加4.58万元,增长0.5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0.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48%,同比减少1.91万元,下降0.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9.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77   %,同比减少4.88万元,下降3.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9.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75%,同比增加11.38万元,增长29.4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86.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74%,同比减少54.07万元,下降12.2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5.4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6.87%,同比减少10.56万元,下降3.8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6.7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83%,同比减少35.32万元,下降23.2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02%,同比减少0.35万元,下降43.75%。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0.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4%,同比增加0.46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24%,同比减少8.30万元,下降73.45%。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5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69.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86.1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51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审计业务301.9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重点对政府投融资的重点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经济结构调整项目进行审计;对政府、社会、群众关心关注的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对纳入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工程监理情况、资金管理和投资效果等进行审计调查,促进投资建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对重点完工项目适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节约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委组织、纪检部门的委托,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重点县区、重点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等经费支出。

3.审计管理1.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选择市本级部门财政预算执行单位审计结果、“五项”基金审计或审计调查情况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告经费支出。为了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促进审计项目、审计档案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的提高,正确评价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成果经费支出。

4.信息化建设4.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金审工程软件系统维护费和金审工程信息建设等费用。

5.其他审计事务支出75.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审计局、钦州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等单位办公场地租赁费用。

6.培训支出4.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培训和计算机培训。

7.事业运行91.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行政单位离退休50.8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10.行政单位医疗23.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事业单位医疗4.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2.公务员医疗补助20.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3.住房公积金71.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48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4万元,比上年预算5.60万元减少1.36万元,同比下降24.29%。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76万元,同比减少0.74万元,下降29.60%。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2.48万元,同比减少0.62万元,下降20.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2.48万元,同比减少0.62万元,下降20.0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513.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审计局机关和钦州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82.03万元,同比减少12.06万元,下降12.82%,其中:集中采购14.3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7.44%,同比减少7.70万元,下降34.98%;分散采购预算67.7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2.56%,同比减少4.36万元,下降6.05%。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0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3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6.6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 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辆,其中:局本级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审计局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0个,预算资金386.13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审计业务经费项目117.00万元(钦州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项目),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纠正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等;切实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绩效,揭示项目招投标不合规、超概算等问题,促进民生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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