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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2-27 10:3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钦州市审计局管理,其基本职能是: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钦州市审计局管理。

第二部分: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28.83万元,支出总预算128.8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04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等因素使基本支出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等因素使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28.83万元,同比增加2.04万元,增长1.6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83万元,同比增加2.04万元,增长1.61%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2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49%,同比增加2.04万元,增长1.63%;项目支出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1%,同比持平。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95.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16%,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1.9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3%,同比减少0.94万元,下降6.41%。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7.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8%,同比增加0.22万元,增长2.88%。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1.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3%,同比增加0.94万元,增长8.5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49%,同比增加2.04万元,增长1.6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1.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09%,同比增加1.73万元,增长1.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1%,同比增加0.31万元,增长2.0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1%,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持平。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6.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9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审计业务1.9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市委组织、纪检部门、市审计局的委托,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重点县区、重点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等经费支出。充分发挥六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不断完善法规,健全制度,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审计质量,建立审计评价体系和审计成果利用制度。

2.事业运行93.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4.4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3.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住房公积金11.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8万元,比上年预算1.20万元增加0.28万元,同比增长23.33%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审计工作业务量增加,审计外出用车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08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1.40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25.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1.40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25.0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审计工作业务量增加,审计外出用车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93.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90万元,同比减少0.22万元,下降19.64%,其中:集中采购0.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22万元,下降19.64%;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9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9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 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中心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个,预算资金1.95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审计工作业务经费项目1.95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