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3月至7月,钦州市审计局对钦州市第四中学(以下简称“市第四中学”)2020年至2021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第四中学是钦州市教育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属于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初高中,基本职能是实施初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2020-2021年市四中收入910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01.28万元,利息收入1.05万元,其他收入102.94万元;支出为9174.57万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为8901.41万元,单位管理费用为263.85万元,其他支出9.3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0-2021年市第四中学在市委、市政府和钦州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基本能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情况。但通过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违规收取就业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对特殊学生教育资助、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未按规定支付中小企业工程尾款、未及时清理以前年度保证金、未及时清理已取消的服务性收费收入、代收费未及时据实结算、部分食堂采购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未按规定使用工会经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服务性收费和食堂经营未坚持非营利原则、会计核算不准确、未按规定办理部分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钦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落实资助政策建议,确保应助尽助;严格收费制度, 规范服务收费;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完善内控机制,规范经济行为等审计建议。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第四中学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此次审计共发现问题14个,截至2022年10月29日,已经整改完成11个,尚有未按规定支付中小企业工程尾款、代收费未及时据实结算、服务性收费和食堂经营未坚持非营利原则等3个问题仍在持续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四中向社会公告。
钦州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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