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钦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对钦州市2020年至2021年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至2021年,钦州市共支出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工业振兴专项资金8626.58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86万元。
二、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钦州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办公室和市本级部门单位能较好地贯彻落实钦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工业振兴的精神,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以无偿补助、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方式,推进重点、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建设,培育企业上规入统、支持中小企业技改、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拉动工业投资增长,支持我市工业稳中求进开好局,促进钦州工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至2021年累计扶持企业156家,涉及各类项目210个;培育新增上规企业92家,截至2021年末全市规上企业369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申报和评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申报审核把关不严,个别项目申报条件不合规。
2.个别项目申报材料不规范不完整。
(二)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及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未及时发挥资金效用。
2.未按规定落实县区配套资金。
3.未及时拨付奖励扶持资金。
4.未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5.不按进度提前拨付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三)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按规定进行本地区工业振兴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工作。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钦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钦州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办公室提出了建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申报资料完整合规;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管理,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办公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本次审计共发现问题8个,截至2023年7月31日,已完成整改问题5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具体整改结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办公室向社会公告。
钦州市审计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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