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钦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2月8日,对钦州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2021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总工会属群众团体,在市委和自治区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属两个事业单位钦州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和钦州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市总工会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工会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二是协助管理各县(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及市总工会直管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三是指导和推动全市工会组织建设,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市人民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四是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相关的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举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对外联络工作。市总工会内设办公室、组织和基层工作部、财务资产部、劳动经济和权益保障部(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宣教网络工作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等六个职能部门。
2021年至2022年市总工会总收入为83251578.12元,总支出为118630213.23元;2021年期初滚存结余61694674.96元,2022年期末滚存结余27180245.0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总工会2021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工会会计制度》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市总工会在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问题:长期拖欠已结算工程款;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部分接待费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部分业务收款人和出票人不一致;公务租车管理不规范。
(二)工会资产管理方面问题:大额资金配置工会资产未经审批;未及时办理产权证。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超标准发放困难职工生活补贴;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账户结余资金较大;专项帮扶资金未按要求专账管理;专项帮扶资金未及时转入专用账户;未及时使用疫情送温暖慰问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困难职工生活救助金。
(四)其他方面问题: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够科学;部分内控制度与国家法规不符。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钦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一是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提升会计核算能力;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监督;三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钦州市总工会尚有6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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