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钦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18日到2023年12月22日,对钦州恒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公司)负责建设的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桅杆坳至清水窝段城市道路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桅杆坳至清水窝段城市道路工程起点为国道G325钦北区桅杆坳收费站(K38+600),沿南北公路布线,途经皇马工业园区,终点K43+690位于国道G325钦州清水窝平交路口,由原G325线(南北二级公路)改成城市道路。该项目于2016年4月28日开工,2019年12月18日竣工验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建设里程为4874.064米。
据恒远公司2023年5月31日编制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桅杆坳至清水窝段城市道路工程完成投资额404804534.78元,已支付工程费用402585645.08元,应付未付款2218889.70元。
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恒远公司送审的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桅杆坳至清水窝段城市道路工程的建设、施工、竣工以及财务资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定额等规定,钦州市审计局对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经审计,该项目总投资384865259.11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 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桅杆坳至清水窝段城市道路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不仅起到集散交通的作用,同时也方便了片区内行人的出行,对缓解交通压力起着重要作用,总体推进了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城市交通路网。该项目按国家规定办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等手续,项目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项目建设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桅杆坳至清水窝段城市道路工程竣工决算存在未按时结算工程价款、多列待摊投资、管理费用超支等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时结算工程价款。
(二)多列待摊投资。
(三)管理费用超支。
(四)多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五)债权债务未清偿,少列完成投资额。
(六)会计核算不规范。
(七)合同未按规定约定预付款。
(八)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
(九)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审计,只对恒远公司建设的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桅杆坳至清水窝段城市道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认定该项目总投资384865259.11元。
六、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认真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时结算工程款。
(二)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管理费用支出,正确核算各项费用的完成投资额,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建设成本。
(三)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规范合同订立。
(四)项目竣工后,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恒远公司已基本完成整改。尚有一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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