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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 2024-12-31 18:05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共青团钦州市委员会、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局等8个预算部门(单位)部门预算,钦北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政策执行、自贸区钦州港片区 2021-2022年住房与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对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争取国家化债政策支持,守住债务风险底线,不断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和重点,坚持过“紧日子”理念,兜牢“三保”底线,保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我市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2023年,钦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298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15597万元,年终结余1142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695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906696万元,年终结余1628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531万元,年终结余4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08532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40066万元,年终结余54526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坚持实施提质增效、积极可持续的财政政策,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上年结余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2022年底,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167840万元,未全部编入2023年年初预算。                  

(二)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截至2023年底,抽查发现5个预算单位未及时将非税收入794.58万元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审计期间,已上缴639.89万元。

(三)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复核工作

经抽查部分单位发现,部分市本级部门的预算绩效自评结果未实施复核。

(四)部分市本级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

截至2023年底,抽查发现7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其财务报表反映的固定资产原值、净值金额与市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年报“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原值、净值金额不相符。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发展改革委等8个一级预算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执行及决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1.重复编制预算支出3.90万元。

2023年,某部门预算重复编制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队伍保障经费3.90万元。

2.编制预算不科学,预算执行率低。

某单位2022年项目经费-市粮食储备库项目建设经费结余600万元结转至下年,在 2023年继续编制钦州市粮食储备库预算200万元,该项目当年实际支出587.37万元,结余212.63万元,预算执行率73.42%。

3.决算报表内容不真实。

2023年,某单位会计账“长期借款”科目余额为24万元,决算报表“长期借款”为3万元,编制决算报表无依据少计长期借款21万元。

4.未按规定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2023年,某单位未将所属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也未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二)预算收支和往来款方面的问题

1.应缴未缴租金收入48.42万元。

2024年4月,某单位2023年应缴租金收入期末余额为48.42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经审计指出后,已上缴财政。

2.未及时收回代垫电费2.80万元。

2023年,某单位未及时收取代垫电费合计2.80万元。

3.提前拨付职工体检费3.30万元。

2023年12月,某单位提前支付2024年干部职工体检费3.30万元。

4.收支反映不真实20万元。

2023年,某单位收到2022年项目补贴款20万元,未按规定作收入核算。

5.长期应付款余额不实86.38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某单位账面反映光伏发电站项目长期应付款余额198.89万元,实际余额为112.51万元,账面比实际多86.38万元。

(三)其他问题

已完工基建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某单位账面反映在建工程667.19万元。该项目于2016年4月12日开工,2017年11月23日竣工,201911月16日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时,该项目仍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对钦北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钦北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1.扶贫项目资产台账登记管理不规范。

1)39项扶贫项目资产未纳入扶贫项目资产台账管理,涉及金额2407.72万元。

2)5个项目重复登记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扶贫项目资产台账,涉及资产原值合计98.72万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超范围将4个经营性项目的后续日常维护维修费用归类为经营性固定资产,金额11万元。

2.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涉及财政资金2010.47万元。

1)5个扶贫交通运输项目已竣工并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结算,涉及财政资金517.54万元。

2)20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结算,涉及财政资金1492.93万元。

3.超范围确权扶贫项目资产。

超范围将3个城乡特困供养项目确权登记为扶贫项目资产,涉及金额121万元

4.村集体扶贫项目资产未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

确权到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47个公益性资产,金额1241.85万元,以及8个经营性资产,金额175.26万元,均未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登记。

5.产业项目建成后闲置。

部分蛋鸭养殖产业项目因经营不善、养殖场亏本等原因处于闲置状态。

6.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运营情况不佳。

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二)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政策执行情况审计

1.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收费制度落实不到位。

2021年至2022年,14家医院存在7个方面违规多收费的问题。

2.医药购销政策执行不到位。

2021年至2022年,个别医院部分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价格过高。

(三)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2021-2022年住房与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截至2023年底,抽查发现9个项目存在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问题。

2.未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1)截至2023年底,钦州港公租房一期道路配套工程等23个项目已竣工未办理竣工结算审计。

2)截至2023年底,钦州港新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场地配套基础设施1标段工程等14个项目已竣工未办理竣工结算审计。

3.个别项目开工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开工令。

4个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部分国有企业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已竣工验收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项目财务决算

河东新区供水工程-第三水厂配套工程项目2022年已办理竣工验收。截至2023年12月,对该项目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积极整改。市审计局不断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于2024年下半年报告了全面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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