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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5-12-30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钦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至5月,对钦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对部分预算项目涉及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0.81亿元、总支出306.1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1.97亿元、总支出158.8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9亿元、总支出1.4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16.44亿元、总支出56.29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障经济回升向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5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6%。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20%。获自治区转贷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有力支撑产业园区、平陆运河、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市本级统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城市公交车更新等13个项目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安排增发国债资金建设水利、公路、森林防火和市政配套设施等领域项目12个,进一步促进投资和消费,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加大重点投入,推动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改善。全市教育、社保、医疗等涉及民生支出首次突破26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50%。全市乡村全面振兴各项重点工作支出同比增长3.20%教育支出同比增长13%。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统筹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未完成支出,形成二次沉淀;部分年初预算支出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部分预算追加项目执行率低;未及时收取土地出让金收入;部分县(区)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结余较大。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未及时开展市直部门单位重大项目绩效评价;部分预算单位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不够客观;部分单位未及时完成部门预算绩效自评。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钦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质效;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升国资管理效能。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钦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将各项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局内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属于财政管理层面的问题,认真研究完善面上的管理制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完善机制和制度的层面进行整改。属于各责任单位管理层面的问题,要求各业务主管科室加强日常监督,跟踪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杜绝同类问题屡审屡犯。截至2025年10月,对审计指出的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或基本整改到位18个,正在整改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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