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钦政信办发〔2016〕13号)文件要求,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钦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的发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科室、分局、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项目审计结果公开。我局通过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钦州市审计局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局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民生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高度重视,按时完成重要文件公开。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公开我市审计工作中长期工作规划,我局制定并公开了我市审计工作的“十三五”规划和《钦州市审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到位,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各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17条,审计业务工作动态类67条,其他类50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全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全年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审计复议和诉讼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钦州市审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审计信息和规范性文件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钦州市审计局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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